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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分包合同(模板脚手架工程)

劳务分包合同(模板脚手架工程)

合同编号: _

工程名称: _

劳务发包人(甲方): _

劳务分包人(乙方): _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,遵循平等、自愿、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鉴于_(以下简称为“发包人”)与甲方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(以下称为“总包合同”),甲乙双方就劳务分包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,订立本合同。

一、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

工程名称: _

工程地点: _

分包范围: 模板工程、脚手架工程(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书面通知为准)

劳务作业内容: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,完成本工程模板制作、安装、拆除、清理、堆码及脚手架搭设、拆除、维护、运输、堆码等全部劳务作业,并包括为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人工、小型机具、辅助材料及安全文明施工等全部劳务工作内容。

二、劳务分包工作期限

开工日期: 年月日

竣工日期: 年月日

总日历工作天数: 天

乙方应按照甲方书面通知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,确保按期完成。

三、质量标准

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的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4)、《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130)、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》(JGJ162)等标准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执行,质量评定达到合格标准。

四、劳务分包价款

  1. 本工程劳务分包价款采用以下第种方式:

(1)固定劳务报酬(含管理费):共计元(大写:元整)。

(2)按建筑面积综合单价:元/平方米,暂定建筑面积平方米,最终价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。

(3)按分项单价:模板工程元/平方米(接触面积),脚手架工程元/平方米(搭设面积),按实际完成量结算。

  1. 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完成分包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、小型机具使用费、辅材费、安全文明施工费、管理费、利润、规费、税金等全部费用。
  1. 因设计变更、工程量增减等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价款调整,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整。

五、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

  1.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每日上报出勤人数及完成工程量,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,作为结算依据。
  1. 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,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,甲方不予计量。

六、劳务报酬的支付

  1. 甲方每月日前核算上月已完成工程量,按已完合格工程量的%支付进度款。
  1. 模板及脚手架工程全部完工,经甲方验收合格后,支付至总价款的%。
  1. 整体工程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日内,支付至总价款的%,余款%作为质量保证金,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日内无息付清。
  1. 乙方每次收款前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务发票及付款申请,甲方审核无误后按约定支付。

七、双方义务

(一)甲方义务

  1. 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、技术交底及相关施工资料,进行安全技术交底。
  1. 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、水电接口及垂直运输设备。
  1. 按规定提供安全防护用品,并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。
  1. 组织对乙方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,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。

(二)乙方义务

  1. 严格按施工图纸、施工规范、技术交底及甲方指令组织施工,确保工程质量、安全和进度。
  1. 自行配备为完成劳务作业所需的小型机具、工具及辅材,并负责维修保养。
  1.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为作业人员配备合格劳动防护用品,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。
  1. 做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,做到工完料清,材料堆放整齐。
  1. 乙方应与其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,依法缴纳社会保险,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,并将相关资料报甲方备案。
  1. 不得将本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他人。

八、材料及设备供应

  1. 模板、钢管、扣件、脚手板、安全网等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,乙方负责领用、保管和维护,材料损耗率不得超过%,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。
  1. 乙方领用材料应办理领料手续,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、分类堆码,并办理退库手续。
  1. 乙方自备的小型机具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,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。

九、安全施工与检查

  1. 乙方应严格遵守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》及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。
  1. 脚手架搭设、拆除必须由持证架子工进行,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和规范执行,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或拆除。
  1. 乙方使用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体检合格并持证上岗。
  1.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,乙方拒不整改的,甲方有权责令停工,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
十、违约责任

  1.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,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、返工,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。
  1.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,每延误一日,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%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
  1. 乙方擅自转包或分包劳务作业的,甲方有权解除合同,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%支付违约金。
  1.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报酬的,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。

十一、争议解决

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。

十二、其他约定

  1.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元后生效,余款%作为质量保证金,退还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。
  1. 本合同一式份,甲乙双方各执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  1. 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。
  1.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  1. 本合同不含内容以封面格式为主,填写须真实、完整、准确。

(以下无正文)

| 甲方(劳务发包人): | 乙方(劳务分包人): |
| :--- | :--- |
| 单位名称(盖章): | 单位名称(盖章): |
| 法定代表人/委托代理人: | 法定代表人/委托代理人: |
| 邮政编码: | 邮政编码: |
| 电话: | 电话: |
| 开户银行: | 开户银行: |
| 账号: | 账号: |
| 签字日期:年月日 | 签字日期:年月日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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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0-28 00:36:15